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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专利预审需提交全体发明人身份证及第一发明人的至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专利资讯2026-06-09阅读 8

新规!专利预审需提交全体发明人身份证及第一发明人的至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栏目
专利资讯
发布时间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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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关于专利申请预审服务注意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专利申请预审提交所需材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承诺书、全体发明人身份证和其他文件。其中包括全体发明人身份证;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至少三个月)。

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专利申请

预审服务注意事项的通知

一、创新主体注册备案

(一)提出备案申请的创新主体,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贵州省贵阳市行政区域(含贵安新区)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贵阳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的技术领域;

3.具有真实研发场所和研发团队,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或人员,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三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

5.满足贵阳保护中心公布的其他备案条件。

(二)请求备案的创新主体需在贵阳保护中心“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网址:https://cnippc.cn/ippc-web-dzsq/)进行注册和备案申请,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试行)》(加盖公章);

2.经核对与原件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扫描件;

4.一件作为申请人的有效专利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具备创新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证明材料;

5.创新主体近三个月社保参保人数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人数)及其联系人近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参保人数10人以下的需提供具备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

6.贵阳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佐证材料等)。

二、专利申请预审服务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已在贵阳保护中心备案;

2.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或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确定的分类领域;

3.申报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符合但不限于下述条件:

不得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的专利申请有: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 PCT 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不应存在低质量或非正常申请问题;不应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专利申请不存在形式缺陷,也不存在单一性问题;专利申请应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以电子形式提交,文件格式应为XML(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可扩展标记语言(XML)格式提交专利电子申请文件的通知》,申请日在2025年10月1日后通过预审审查的专利申请,申请文件、答复文件和其他文件都应该以XML格式提交,否则将自动转入普通通道);发明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时勾选“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选项;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时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申请日前与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一、二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分别为10个、5个工作日;申请人应自愿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对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专利申请若需著录项目变更,应在专利授权后再进行。

(二)专利申请预审提交所需材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承诺书、全体发明人身份证和其他文件。

1.专利申请文件:“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址:https://cponline.cnipa.gov.cn)导出的包含XML格式文件的ZIP压缩包。

2.承诺书:《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试行)》(可在预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注意首页名称处和尾页相应位置均需加盖代理机构和所有申请人的公章)。

3.全体发明人身份证: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时,为保证系统OCR识别准确率,每位发明人的身份证请单独提交为一张JPG/PNG格式图片(请勿拼接多人身份证),且身份证上的文字区域需保持正向显示(身份证背面可不提交),所有图片整理完成后请统一打包为一个ZIP压缩包,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MB。

4.其他文件

(1)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至少三个月);

(2)《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表》(可在预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注意需在相应位置加盖所有申请人的公章);

(3)相应专利申请类型的《自查表》(可在预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请各申请人对照自查,提升专利预审申请撰写质量);

(4)研发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交,可在预审审查中应预审员要求提交):

①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过程记录、产品设计图纸、产品打样模型、产品模拟运行或实际运行视频、实物照片、工艺设备、生产车间照片、立项材料等不涉及申请主体技术秘密的能够代表专利申请研发真实性的图文资料,以及申请人和发明人研发能力等材料;

②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过程记录、研发系统截图或运行视频、数学公式推导过程、系统输入和输出算例、立项材料等不涉及申请主体技术秘密的能够代表专利申请研发真实性的图文资料,以及申请人和发明人研发能力等材料;

(5)与拟提交申请技术方案相关的对比文件或检索报告(二者择一,检索报告优先);

(6)共同研发声明(存在共同申请人时提供)。

三、关于费用

1.贵阳保护中心提供的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2.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正式提交后,申请人应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相应费用,贵阳保护中心不代收任何费用,同时,请注意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如支付宝、微信或网银付款等),确保费用能在收到受理通知书的一个工作日之内进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避免影响到后续专利一致性审核环节;

3.如果申请人希望享受专利费用减缴,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是否满足费用减缴条件,并在正式提交专利申请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专利事务服务”—“费减备案”进行专利费减备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因特殊原因首次丢失账号密码的,请发送账号找回请求说明(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加盖公章)及联系人信息(需提供工作证或者近3个月社保),并发送至邮箱GYBHZX@163.com查询账号信息,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进行处理;对于多次丢失账号密码的,视作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薄弱,将不予找回。

2.请各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统筹安排专利申请预审提交时间,制定合理预审提交计划;

3.请各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77号)和《贵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拟提交的预审案件进行严格质量管控;

4.贵阳保护中心将加大对专利预审申请中疑似非正常申请专利和低质量专利的排查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和《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77号)规定的,贵阳保护中心将向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线索报送,并对涉及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依照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0851-84416811;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0851-84433312。